BCorp共益企业对企业家创新性社会治理主体

2024-03-01 287次

    作为21世纪新型混合组织,共益企业实现了商业企业和社会企业等已有组织范式的再变革,具有双重价值的高阶均衡、双重“合法性”的调适一致和双元运作的融合匹配等突出特点,成为内生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合意性组织范式。

    BCorp共益企业是在社会和环境绩效、公众透明度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并通过非营利组织共益实验室(“BLab”)认证的企业。BCorp共益企业正在加速全球文化的转变,以重新定义商业的成功,并建立更具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经济。

    共益企业的双重价值均衡使命、双重“合法性”追求和双元运作的融合匹配,意味着共益企业对企业家的要求应当超越单纯的商业企业家精神和纯粹的社会企业家精神,将二者的构成要素均衡化融合,形成兼具商业思维、市场嗅觉、商业创新和社会抱负、责任情怀、社会创新的双元能力,即共益型企业家精神。共益型企业家并不只是能够简单地双极化思考,而是可以将商业思维和伦理思维看似悖论的要素融入同一实体,使两种元素同时高水平存在,从而展现出对共益企业双元运作方式的驾驭能力。

    显然,共益企业为内生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社会治理功能发挥提供了合意的组织载体,成为一种混合型的创新性社会治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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